古代对于男性纳妾有着诸多规定。
古代纳妾有规定:一要父母同意;二要大老婆同意;三要履行仪式,办婚礼。先向小老婆家送少量财物,即「纳妾之资」。然后,一顶青衣轿装着小老婆,从侧门或角门进屋,不拜天地、父母,只向大老婆磕头、敬茶。
纳妾除资金外,还要考虑政治成本。先秦时,天子可以有136个大小老婆,诸侯10个,大夫3个,士人2个。汉代规定,对国家有特殊贡献者可以有9个大小老婆,卿大夫3个,士人2个。明代规定,亲王可以有大小老婆11个,世子郡王5个,将军4个,中尉3个。
官越大,纳妾指标才越多,纳妾已成为贵族、官员的一项酬庸、福利。
同时,纳妾指标也并非可以一次性用完。比如明代,除了亲王可以一次性用完纳妾指标,其他世子、郡王年满25岁还没生子,可以提取两个纳妾指标,假如纳后生子,剩余的两个指标作废。而且即使有纳妾指标,也非什么女人都能纳,逃亡的,地位、身份不配的,任职地的民女,都不淮纳为妾,尤其是女艺人,否则,60大板伺候,还得离婚。但总体来说,官越大,纳妾指标才越多,纳妾已成为贵族、官员的一项酬庸、福利。
至于普通百姓,只能实行一夫一妻制。元代时,四川道有个监察主官谭澄,对年满40岁还没生子的庶民忽生怜悯,谏书忽必烈,恳请淮许他们纳妾生子。忽必烈还真同意了。明朝虽然对民间的男女关系控制从严,但在嘉靖时期,嘉靖要发展人口,壮大国威,遂照抄忽必烈时代庶民纳妾的规定。不过,纳妾前需上报政府审批,否则打40小板。 /b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