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奇案:牯岭街少年杀人案件

2024-06-07 18:30:01 作者:

1961年6月15日夜间十时,位于南海路的台北市警局第七分局(台北市升格院辖市后改为古亭分局,现在的中正第二分局),值日巡佐胡文泽及刑警陈汉英接到路人报案,说牯岭街5巷10号的后门那里,有一名穿童军服的女学生被杀。由于兄杀现场在美国新闻处附近,具高度政治敏感,他们恐怕引起像刘自然案或沉崇案那样的动乱,立即驰赴现场,发现有一名少年抱住女学生的尸体不放,并自称是她哥哥,两位警察赶紧雇车送往台大医院,十时二十分到急诊室时,医师诊断“到院前已无生命跡象”。

少年这时泣不成声,机警的刑警陈汉英发现有异,又问少年一次,与死者是什么关系,这次他答说:“是哥哥,也可说是未婚夫。”刑警一听不对劲,立刻以擒拿术制服这名少年,并上了手銬,押回分局侦办。根据警方调查,死者是住基隆路二段13巷46弄33号,就读建中初二甲班的学生刘敏(15岁,山东人);自称死者哥哥的嫌疑犯,则是住南港旧庄路中央研究院外宿舍16号,被建中开除的初二丙班学生茅武(16岁,浙江人)。他在警局自白说:

“我在去年(1960)3月28日,搭南港公路局客运到中正路审计部前,换搭○东路公车时邂逅隔壁班的刘敏,5月1日在建中第一节下课时,她从走廊经过时,拿了一张纸条给我,上面写著:“我爱你”,于是我们开始约会。她原本另有就读乔治中学初三的男友张毅强,我们成为情侣后,她说:“谁变心,谁就下地狱。”也跟张毅强分手了。去年12月31日晚间,我与她在三张犁三兴国小旁边的大树下幽会,发生了超友谊关系。那一次她没拒绝,但以后约会我再要求时,她就说怕会怀孕,于是我们约会就只有接吻而已。

后来我发现刘敏与张毅强分手后,建中初二乙班的江乾申也在追求她,江乾申是“海盗帮”的,为了对抗他,我为她取名“小玉”,自己改名“钟璧”,代表我与她链情璧玉。去年七月结业式时,我与刘敏都被学校留级,我特别为她组织了“璧玉帮”,藉以对抗海盗帮。我是老么,专门负责谈判,老大是任群,掌法是李天民,另外还有孔瑜、陈次候。我们写过“红单子”(同帮名单)、烧过“五柱香”(拜天、拜地、拜老大、拜老么、拜掌法),也与海盗帮“单挑”(一对一打架)过,因此被学校记了大过。

今年4月12日,我因为书包里的弹簧刀被训导处搜到,遭建中勒令退学。虽然我与刘敏仍然偶有约会,但接触机会渐少,他竟然与我班上的同学马积申来往甚密,于是我託同学孔瑜约了马积申,昨晚在南昌路冰店谈判,我警告他不要与刘敏接近,但他不听,于是我们约好今晚在南海路美国新闻处前单挑。孔瑜说马积申会带武士刀来,于是我转往孙德雄家,拿了一把红白相间的木柄童军刀,别在左边腰间,再去美新处前等候。但马积申或许是因为没有帮派支持,临阵畏惧,将单车弃置美新处前就溜了。

没等到马积申,这时刚好刘敏放学,我们就一起走到牯岭街5巷10号后门那里,我告诉她:“我不喜欢你与马积申在一起”,刘敏却回答:“你管不着”。我说:“那我要杀了你”,她只问我:“你忍心吗?”我说:“不忍心”。但我一连求她四次,她还是不肯,我一气就拔刀刺入她胸部,接著两刀砍在在额部,她痛得转身,我又在她背部刺了两刀,肩膀砍了两刀,直到发现她穿的童军服全被鲜血染红了才停手。”

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当时的报纸报道

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当时的报纸报道

标签:台湾奇案
/bdy
上一篇: 返回列表
下一篇: 似万磁王的塞尔维亚男孩胸口可吸各种物品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