凿颠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恐怖的刑罚,在人的头顶用铁器打孔,最早的创造者是大名鼎鼎的商鞅,主要是用来处决特殊的罪犯,凿颠出现的历史不算太久,虽然不是一些惯用的刑罚,但是凿颠的恐怖名声却一直流传至今,下面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凿颠的真实案例。
凿颠是什么刑罚?
凿颠,从字面上就能看出意思:就是人的头顶,凿是用铁器打孔,即为一种用铁器凿人头顶的死刑。凿颠最早为商鞅所创。《汉书·刑法志》记载,战国时,秦孝公用商鞅变法,增设各种肉刑,其中死刑名目中就有凿颠。凿颠长期以来都是作为法定死刑以外的杂刑存在,用以处决特殊的罪犯。
凿颠的历史发展:
《汉书·刑法志》记载,战国时,秦孝公用商鞅变法,增设各种肉刑,其中死刑的名目有凿颠。就是人的头顶,凿是用铁器打孔,像木匠用凿掏隼眼似的。试想,用铁器凿人的头顶,只消一下,就可以结束人的性命。商鞅滥用酷刑,最后落得个车裂而死的下场,但他发明的各种酷刑却流传到后世。汉朝建立后,汉承秦制,而略加简约,死刑常法为枭首、腰斩、弃市三种。至隋唐,死刑常法更定为绞刑和斩首两种。后世历代死刑常法皆延隋唐制。虽然凿颠不是历代死刑的常法,但却作为处决特殊罪犯的杂刑,一直存在。如十六国时期,前秦苻生对部下极其凶残,左光禄大夫张平劝谏,苻生大怒,认为张平妖言惑众,就“凿其顶而杀之”。此处的“凿顶”即是凿颠。
凿颠的案例:
1.元朝时,武平县有个叫刘义的百姓到官府控告嫂嫂勾结奸夫害死了他的哥哥刘成。县令丁钦审理这个案子,亲自查验刘成的尸体,没有发现半点伤痕,不能结案,他的心中非常忧闷。妻子韩氏问他遇到什么难处了,丁钦就把案情告诉了她。韩氏说:“死者的头顶上可能钉有一颗铁钉,钉盖被涂饰,看不出痕迹。”丁钦按照妻子的提示重新验尸,果然如此。就立即结了案,把卷宗呈报上司。
当时姚忠肃任辽东按察史,亲自召见丁钦询问破案经过,丁钦如实讲了,并且高兴地夸耀妻子的聪明。姚忠肃沉思片刻,问:“你的妻子和你结婚时是处女吗?”丁钦回答说:“他是前夫死后改嫁给我的。”姚忠肃立即命令将韩氏的前夫掘墓开棺验尸,发现他的颅骨上也有一颗铁钉。于是将韩氏逮捕审问,韩氏招认了钉杀前夫的罪行。丁钦又惊又怕,不久就死了。此时在当地传开,人们都说姚忠肃是包公转世。元代无名氏杂剧《包待制勘双钉》就是根据这个故事编写的。清代唐英又据此改编为传奇《双钉案》从而使这个用钉钉人头顶的故事广为流传。
2.唐代严遵做扬州刺史时,有一天出巡,听见路边有一个妇女在哭,哭声并不悲哀,严遵派人询问,妇女说她的丈夫因失火被烧死了。严遵心中怀疑,就叫人抬来她的丈夫的尸体,拨兵卒看守,交代说:“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第二天,有一些绿头苍蝇麇集在死者的头顶,严遵得到报告,亲自验尸,发现死者的头顶正中钉有一颗铁钉。于是逮捕那位妇女审问,妇女招认了因通奸而谋杀亲夫的罪行。
3.唐代韩滉在润州做官时,有一天夜晚在万岁楼设宴,饮酒正在兴头上,忽然放下杯子,面色不悦,对左右的人说:”你们听见有妇女在哭吗?大概就在这不远的地方。“有人回答说,这是某桥某街的一位妇女哭她死去的丈夫。第二天,韩滉指派一名官吏抓来那位妇女审问,审讯一天问不出什么结果。官吏害怕韩滉斥责他无能,就守护在死者的尸体旁边,他看见有绿头苍蝇围聚在死者的头上,就解开发髻察看,发现了钉在顶上的一只铁钉。官吏重审那位妇女,妇女承认与邻居一名男子通奸,用酒将丈夫灌醉,然后用铁钉把他钉死。
拓展:古代恐怖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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