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三姐妹碎尸案曾经轰动了整个南宁地区,其作案手法之残忍也是很少见到的,和南大碎尸案比起来残忍程度也是差不了多少,事情发生在2009年2月,事件能够浮出水面还是被两个打工者路过工地时闻一股恶臭才发现已经被直接的三姐妹,下面让我们去了解一下南宁三姐妹碎尸案的始末。
南宁三姐妹碎尸案:
2009年2月16日下午,南宁市良庆区阳光新城小区的两个打工者,路过后山工地时,闻到了一股恶臭。他们走上小山查看,发现山下的水沟里散落着两袋东西,臭味就是从袋子里散发出的。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民警闻讯赶到现场,发现袋子里面装的是人体尸块,接着民警又陆续在附近发现了9个包装袋,里面都是尸块,经对这些尸块进行拼接后,确认为3具女性尸体,由于6天前覃家三姐妹失踪,警方通过比对,确定尸块所属尸源为覃家报失踪的覃氏三姐妹。
南宁三姐妹碎尸案的经过:
2月11日一大早,覃父在家中等着女儿来接他,然而,几个小时过去了,都没有见到三妹四妹的身影,拨打她们的手机却关机!感到纳闷的覃父赶紧联系大女儿。“没事的,没事的,妹妹们可能昨晚出去玩得太晚了,现在还没睡着呢!”了解3个妹妹生活习性的覃巧梅安慰父母说。她虽然觉得妹妹们不会有事,但心里也有些着急,从广州打电话到她在和平商场的铺面,但无人接听。她又打电话问旁边铺面的老板,被告知铺面没有开门。一 直到中午都是这样的结果,她觉得不正常。因为二妹不像三妹四妹那样贪玩,她很看重生意,没什么事情不会不开店的。她中止了出差,急忙赶回南宁。
12日上午,覃巧梅和家人一起赶到三妹四妹在嘉州华都小区的住处,一到楼前,便发现妹妹们的电动车还在。她既感到心安,又感到揪心:“是不是煤气中毒 了?”一家人急匆匆上楼,进了房间,却没发现妹妹们的踪影,床上的被子叠得好好的,电脑桌上还放着385元钱,屋里也没有翻动的痕迹,抽屉里银行卡和身份 证都在,手机充电器也在。卫生间的抽风机还开着,洗衣机里的衣服刚洗到一半,插头拔掉了,二妹拿来洗的衣服还原封不动放着。
屋里的情景让一家人都大惑不解:若是出去旅游了,不可能充电器也在,3个人都去怎么着也得开机啊!若不是出去旅游,怎么可能不在家?“很有可能是二妹拿衣服洗时,刚好碰到有人来约她们去玩,3个人就一起出去了……”覃巧梅越想越感到害怕,于是向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五里亭派出所报案。民警来到房里检查了一番,也没发现有什么异常。两天过去了,3个妹妹仍无任何消息,焦虑的覃巧梅向媒体求助。一时间,南宁市各媒体纷纷刊登了覃氏家人寻找三姐妹的寻人启事和报道。漂亮的覃氏三姐妹同时神秘失踪,成了大街小巷人们热议的话题,各种传闻猜测充斥网络世界。
进入3月,“2.16”专案指挥部综合前一阶段调查走访的情况,再次调整了侦查工作方向,增加警力加大对各种嫌疑线索的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4月24日上午,专案组民警在调查走访中得到一条重要线索,南宁市某职业学院一名2004级的学生兰新诚有重大嫌疑,且该人居住在嘉州华都小区案发现场对面。同时负责外围调查的民警也反馈回来一个信息:2月11日上午兰新诚很晚才来公司上班,并且此后连续请假三天,行为极其反常。获得这一重要情况后,专案组于是将兰新诚列为重大嫌疑对象进行重点审查。
4月25日下午3时许,专案组民警出其不意地敲开了位于嘉州华都小区兰新诚的家门。面对找上门来的民警,兰新诚显得异常的冷静,默默的跟随民警来到了刑侦支队。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时候,在公安机关掌握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狡猾的兰新诚终于难以自圆其说,作案后紧绷了2个多月的神经彻底崩溃,对杀害覃氏三姐妹并分尸、抛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兰新诚供述,2008年2月3日,其从大新父母家中过完年后回到南宁市大学东路嘉州华都小区的住处,想起过年期间家中父母亲追问自己在南宁的工作、生活情况,对自己个人前途的渺茫加上当时个人感情生活的不如意,自觉愧对父母期望的兰新诚心情极为郁闷,于是产生了残害女性达到宣泄个人欲望的邪念。恰逢此时兰新诚发现了住在其斜对门的覃氏姐妹,于是他开始留心观察对门的行踪,并着手准备作案工具伺机作案。
2月10日晚8时许,处心积虑守侯在家中的兰新诚终于听到了对面房两个女孩回家的声音。早有预谋的兰新诚故意制造了一个故障引诱覃氏三妹出门查看,乘着三妹出门之机,通过虚掩的房门兰新诚迅速进入房内,持刀捅伤坐在家中的四妹并进行了控制。过了几分钟,三妹回家敲门,兰新诚再次持刀将三妹挟持进屋并对两人进行了控制。正当兰新诚在房内对覃氏三妹、四妹进行捆绑之时,门外再次响起敲门声,原来是一起回家的覃氏二妹稍后回到。兰新诚又如法炮制将二妹劫持进屋。因为已经遭遇兰新诚持刀伤害,覃氏三姐妹没敢做太大的反抗,企图以顺从换取兰新诚的良心发现。然而丧心病狂的兰新诚此时已经人性全无,看到受伤的三姐妹,兰新诚索性将三人一一杀死。因为害怕事情暴露,兰新诚当晚又逐一将三姐妹的尸体拖运回对面自己的住处,随后对现场进行了蓄意破坏。随后3天,兰新诚在自己家中残忍地将三姐妹碎尸后抛弃于良庆区阳光新城小区的后山上。
南宁三姐妹碎尸案的结果:
罪犯兰新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惩,故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兰新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